襄阳市公安局(保安)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时间:2024-02-02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2914 | 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治安内保支队 | 公开日期: | 2024-02-02 | ||
标题: | 襄阳市公安局(保安)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公安局(保安)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 ||||||||||||
序号 |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类别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概率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实施时间 | 实施层级 | 实施机构联络人及方式 |
1 |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服务公司和自招保安员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 公安部门:1.公司、分公司获得保安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其他基本情况,以及企业的股东股权、主要管理人员、保安服务许可证所列项目(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2.安装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及录入、更新信息的情况。 3.对保安服务合同所约定保安服务的合法性核查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内容:客户单位是否依法设立;被保护财物是否合法;被保护人员的活动是否合法;要求提供保安服务的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是否已经批准;维护秩序的区域是否经业主或者所属单位明确授权;是否在保安服务的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保安服务合同及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5.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6.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落实情况。7.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8.保安员培训、考核及持证情况。 9.保安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10.保安员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11.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12.在本行政区域外跨区经营的备案情况。 13.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人社部门:对遵守社会保险、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合同以及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等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事项进行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率不低于10% | 每季度至少1次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市公安局 | 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2月至12月 | 市本级 | (公安局) 徐婷1398636369 (人社局) 李海蓝 18972288520(市监局) 周少帅18201700481 |
2 | 保安从业单位(武装押运公司)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 公安部门:1.是否按照许可的服务范围开展武装守护押运工作。2.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3.专用运钞车驾驶员是否具有b证以上驾驶执照并从事3年以上驾驶工作。 4.押运员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招录制度、培训制度、招录审查等。5.离职保安员档案的保存情况。6.配备专用运钞车情况,以及按规定为运钞车配备无线通信报警装置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情况。 7.落实每辆专用护运车配备包括驾驶员在内的3名以上押运人员,以及严禁专用运钞车搭载非配备人员情况。8.制定《武装守押操作规程》、《运钞车驾驶员行车规程》等守护、押运操作规程情况,以及制定专用护运车辆出发时间、行车路线和交接地点编配制度情况。9.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包括“罢运事件处置预案”、“押运反抢防盗预案”、“特殊天气应急处置预案”、“交通遇险应急处突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原则、处置程序,定期开展防范各种突发事件的演练情况。10.落实守护、押运人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时依法佩带枪支,穿着制式保安服,穿戴防弹衣、钢盔和明显标志情况。 人社部门:对遵守社会保险、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合同以及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等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事项进行检查。 | 武装押运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率不低于10% | 每年1次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市公安局 | 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2月至12月 | 市本级 | (公安局) 徐婷1398636369 (人社局) 李海蓝 18972288520(市监局) 周少帅18201700481 |
3 | 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 公安部门:1.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2.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3.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4.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人社部门:对遵守社会保险、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合同以及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等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事项进行检查。 | 保安培训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率不低于10% | 每年1次 | 按信用风险分类和抽查类别确定 | 市公安局 | 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2月至12月 | 市本级 | (公安局) 徐婷1398636369 (人社局) 李海蓝 18972288520(市监局) 周少帅18201700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