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安局2023年度保安服务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1856 | 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治安内保支队 | 公开日期: | 2023-02-27 | ||
标题: | 襄阳市公安局2023年度保安服务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实施方案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公安局2023年度保安服务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实施方案
为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通知》精神及省公安厅《湖北省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市保安服务行业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保安监管效能,激发保安市场活力,努力形成保安市场主体守规、保安行业自律、公安机关监管和社会监督相协调的保安服务市场监管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双随机”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来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
“一公开”是指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工作中的相关信息,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在政府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实现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一)依法监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守法律底线,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规范高效。规范保安监管权力运行,用制度、标准规范保安监管工作,有效提升保安监管效能,减轻保安服务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优化保安服务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深化警务公开,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保安服务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保安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社会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保安服务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三、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负责制定独立抽查和联合抽查计划(其中联合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整体推进全市保安服务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的落实、实施。各县(市、区)地应成立相应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专班,负责本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公安机关抽查内容
(一)保安服务公司抽查内容
1.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
2.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
3.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4.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5.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6.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7.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8.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二)武装押运公司检查内容
1.押运员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招录制度、培训制度、招录审查等;
2.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保安员证、持枪证、枪证);
3.硬件设施建设达标情况,枪弹库室标识管理是否规范,枪弹库是否悬挂规定式样的风险等级标牌;金库是否经过验收,并取得《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监控中心是否运行正常,gps是否实时显示动态轨迹;
4.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枪弹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值班制度、轮岗制度、出勤制度等;
5.是否组织专人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6.是否切实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确保保安队伍稳定;
7.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包括“罢运事件处置预案”、“押运反抢防盗预案”、“特殊天气应急处置预案”、“交通遇险应急处突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原则、处置程序,定期组织演练。
(三)保安培训机构抽查内容
1.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
2.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3.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4.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四)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抽查内容
1.备案情况;
2.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3.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4.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5.自行招用的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6.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7.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五、联合抽查
每年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共同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开展联合抽查。联合抽查比例不低于本部门双随机抽查次数的50%。
联合抽查构成由市公安局2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共4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一)人社局:对保安服务企业遵守社会保险、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合同以及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等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二)市场监管局:对保安服务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事项进行检查。
六、抽查细则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名录数据库
1.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代码证名称及号码、法人代表姓名等信息;
2.建立执法民警数据库,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警号、工作单位、职务,检查人员名录库不得少于6人(不限于保安监管民警)。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市、县(市、区)治安内保部门分级建立保安监管执法民警数据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支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 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对保安从业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原则上市级每季度至少抽查1次,分别对保安服务公司和自招保安员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内部抽查和联合抽查,总抽查比率不低于总数量的8%(其中联合抽查不低于本部门抽查次数的50%);县(市、区)级每月至少抽查1次,总抽查比率不低于总数量的10%(其中联合抽查不低于本部门抽查次数的50%)。
七、检查结果
(一)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于检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内,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省级监管平台。受检名单、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信用襄阳及部门网站等进行公示。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二)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本部门业务平台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湖北省信用信息系统共享平台,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各有关部门实地核查记录表、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抽查检查工作材料,由本部门及时整理归档保存。保存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结果运用。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检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等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有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和负有责任的企业高管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常态化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各自职能,明确不同领域的执法主体及职责范围,结合实际,细化措施,依法实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抽查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各地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细化抽查内容,不断探索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围绕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建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做到一专多能,满足监管需要。
(三)严格责任落实,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检查执法过程要全程留痕。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决杜绝“趋利性执法”和“过度性执法”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