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公安局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17252 | 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gaj | 公开日期: | 2023-04-11 | ||
标题: | 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公安局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忠刚作动员讲话,市委副秘书长李凌对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海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检查组全体成员,市公安局机关全体干部民警及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李忠刚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紧扣市公安局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将本着同题共答的原则,紧紧依靠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工作,加强巡察组自身建设,确保市委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李凌强调,市公安局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直接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是践行群众路线的现实需要;要把接受巡察作为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工作、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巡察营造良好环境。
李海东表示,市公安局全体干部民警将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严肃认真对待此次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作为一次接受监督、整改提高的好机会,作为检验作风建设“实干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尺,全力配合支持巡察工作,充分利用好开展巡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提升工作质效,为深入推进法治、平安襄阳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公安局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392774576;电子邮箱:xyswxc001@163.com。同时,在市公安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区、巡察组驻地(共享国际大酒店)均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2:00,14: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