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稳定增长九条措施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15528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交警支队 | 公开日期: | 2020-06-18 | ||
标题: | 襄阳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稳定增长九条措施 | ||||
文号: | 无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稳定增长九条措施
一、简便新车注册登记。新车注册登记实行受理、查验、注册“一站式”服务,居民可就近选择车管服务站、4s店注册登记服务站办理。
外地居民在本市购买国产小型汽车的;外地居民在本市购买进口小型汽车的,只要符合本市登记有房产、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配偶为本市户籍的任一条件,凭居住证受理凭证和承诺书即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二、落实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支持服务绿色产业发展,严格执行政府出合的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等提供便利服务。
三、拓展机动车服务站点功能。在全市机动车4s店注册登记服务站办理的车辆临时牌照,有效期放宽至7日;分批授权办理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四、跟踪包保服务重点企业。对名下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较多的重点企业,公安交管部门落实上门包保服务,指导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办理新增车辆注册登记。
五、推行重中型货车快检快审。协调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开辟重中型货车周末检测“绿色通道”,公安交管部门快审快核。
六、保障重点项目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建设需要货车在主城区通行的,由项目单位书面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相关规定快捷办理。
七、开设“车管夜市”。全市车管服务窗口周二、周四服务时间延长至20时、方便群众错时办理车驾管业务。
八、规范“夜经济”消费临时停车。公安交管部门在部分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允许机动车在规定的时段和规定的区域依序临时停放车辆。
九、推行包容性执法。因消费在景区、酒店、宾馆等周边道路未按规定停车,不影响道路、车辆通行且民警通知后立即驶离的,予以口头警告;机动车行驶未按规定放置临时号牌以及新购置的机动车在3日内未及时申领临时牌照的,予以口头警告;外地小型汽车临时来襄,确因不熟悉路线造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轻微违法行为,且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予以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