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阳市旅馆业“一业一证”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08929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09 | ||
标题: | 关于印发《襄阳市旅馆业“一业一证”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襄公通〔2022〕5号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消防救援大队、烟草专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
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一业一证”改革统一部署,现将《襄阳市旅馆业“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襄阳市公安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襄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4月7日
襄阳市旅馆业“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改革要求,有效降低旅馆业行业准入准营成本,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重点,将旅馆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证集成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提高集成化服务效能,加快行业准营进程。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以及旅馆内从事相关经营、服务项目的许可审批。
(二)审批事项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基本编码:000109027000,必须办理);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基本编码:000123020000,必须办理);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基本编码:000125049000,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办理);
4.食品经营许可(基本编码:000131024000,按需办理);
5.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基本编码:000117015000,按需办理);
6.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新办)(基本编码:000162004000,按需办理);
7.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基本编码:420122015w00,420122002w09,按需办理);
8.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基本编码:000133002000,按需办理);
9.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基本编码:000116055000,按需办理)。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法人注册登录,在特色专区“一业一证”栏目选择旅馆业务进行网上申报。点击立即办理后,选择办理地区(县级),填写表单信息完成附件材料上传,点击提交,实行全程网办。
2.线下办理:通过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旅馆业“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进行申报,填写表单信息,上交附件材料,实行一窗受理、事项联办。
(四)办理流程
1.一单告知:各地综合服务窗口制作《旅馆行业综合许可告知单》,在申请人业务咨询和正式提交申请前一次性告知其该行业许可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
2.一书承诺:申请人在申请时应签署《旅馆业“一业一证”综合许可告知承诺书》(见附件4)。需要现场核查的,申请时可免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一表申请:申请人填写《旅馆业“一业一证”综合许可申请表》(见附件5,不包含“全国文化平台”上要求提交的表单),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4.一窗受理: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中心)设立旅馆业“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负责行业综合许可的业务咨询和综合受理等工作。
5.一次核查:综合许可所涉及的审批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由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一个核查计划,一次通知市场主体,同时进驻现场,同时开展核查。整改意见一次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对通过告知承诺获证的,证后首次重点核查可与许可前现场核查事项合并进行。
6.一并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分类汇总审批所需材料,依托“一业一证”审批系统或线下合作机制,将有关信息分发至各部门(申请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的,由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引导申请人通过单点跳转的方式链接到“全国文化平台”办理),并明确审批时限要求。各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制发许可证书,证书及扫描电子文档(pdf文件)同时汇集到综合服务窗口。
7.一证准营:综合服务窗口汇集后,将电子文档上传本地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制发《旅馆行业综合许可证》。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领取方式,由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发放或寄递。《旅馆行业综合许可证》通过二维码加载企业获得的所有许可信息。申请人凭《旅馆行业综合许可证》即可经营。
(五)办理时限
不需要开展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三、职责分工
行政审批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一业一证”审批系统与其他涉旅馆经营许可主管单位审批系统对接工作,力争尽快实现“一网通办”;审查修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相关告知、申请、承诺、办理依据、许可条件、材料清单等专业材料;强化本系统督导检查,推进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在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设置“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安排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及相关资料、材料,为落实旅馆业“一业一证”办理提供条件;依法依规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厘清各自职责、制发旅馆业“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强化本系统督导检查,推进改革措施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审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加强审批后的日常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修订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告知、申请、承诺、办理依据、许可条件、材料清单等专业材料;强化本系统督导检查,推进改革措施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审批食品经营许可,加强审批后的日常监管。
卫健部门:强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后的日常监管。
消防救援部门:审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承诺、材料清单等专业材料;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技术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实地抽查;强化本系统督导检查,推进改革措施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审批后的日常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修订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相关告知、申请、承诺、办理依据、许可条件、材料清单等专业材料;强化本系统督导检查,推进改革措施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强化审批后的日常监管。
烟草专卖部门:审查修订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相关告知、申请、承诺、办理依据、许可条件、材料清单等专业材料;依法依规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强化审批后的日常监管。
文化和旅游部门:强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审批后的日常监管。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审查修订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相关告知、申请、承诺、办理依据、许可条件、材料清单等专业材料;依法依规办理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强化审批后的日常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推进。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迅速明确分管局领导,指定具体负责人,强化横向部门协作配合,严格纵向部署督导落实。要迅速制定下发本系统落实旅馆业“一业一证”改革工作通知,明确内容、要求、时限,并及时答复基层疑难问题。加强督办检查,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严格防止超时办件。
(二)全面进驻,集中办理。主管单位要积极推进本部门事项、人员于3月30日前完成进驻。旅馆业“一业一证”所涉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在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中心)之外其它地点受理。
(三)设立综窗,统进统出。有条件的地区,由行政审批部门统筹设立旅馆业“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安排工作人员。条件不充分的,由当地公安机关牵头设立旅馆业“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人员负责旅馆业“一业一证”的统一受理、材料分发、结果汇聚、证书颁发。
(四)强化培训,跟踪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题培训,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后台审批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说明本部门办理事项中涉及表格填写、事项定义、项目含义、材料标准、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并明确固定联系人负责为群众进行专业解答。
(五)主动革新,理顺程序。各部门要主动围绕“一业一证”联办工作需求,对不涉及法律规定的材料格式、档案规格、流转程序、签批方式进行创新变革,确保申请材料整合、流转时间减省、办事效率提高。
(六)广泛宣传,引导服务。各地公安机关要制作旅馆业“一业一证”办理宣传册,主动开展宣传。其它部门要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许可事项。窗口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认真解答咨询,协助填写表格、签署材料、上传信息。充分了解申请人需求,合理建议申请联办事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限完成审批,按照申请人意愿发放许可证书。